場地環境調查過程中的代表性來源:武漢中地大環境地質研究院 發布日期:2021-04-19 瀏覽量:
場地環境調查(包括重點監管企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調查)中的“代表性”是專家評審過程中一直強調的重點,但是具體操作起來非常不容易,根據個人理解,挑選需要特別注意的幾點重點內容,簡要敘述如下:
1、點位代表性
點位的代表性主要體現在點位的數量和位置上。點位數量不夠,不能反映出一個場地或者一個功能區的污染狀況,尤其是重點污染行業。根據《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初步調查階段,地塊面積≤5000m2,土壤采樣點位數不少于3個;地塊面積>5000m2,土壤采樣點位數不少于6個,并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增加。這個是一個硬性條件,一般情況下都能滿足,但是點位數量夠了,點位不具有代表性仍不能反映污染狀況。舉個例子,一個場地雖然面積不大,但是功能區很多,包括原料庫、生產車間、成品庫、污水治理設施、配電室、鍋爐房、空壓機房等多個功能區,由于各功能區的潛在污染因子不盡相同,即使點位距離比較近,但是一個功能區的監測點,及時涵蓋了相鄰功能區的潛在污染因子,仍不能代表相鄰功能區的污染特征。第二個就是點位數量也夠,點位也布設在了功能區范圍內,但代表性不強,這個需要結合現場踏勘情況、污染痕跡、污染源特征和污染途徑等綜合確定,也就是如果是采用判斷布點法的話,實際采樣位置布設的根本原因,自己必須清楚。
2、深度代表性
深度的代表性主要體現在場地功能區特征及場地區域巖性分布特征和水文地質條件上,水文地質條件概述和工程地質條件在報告中的地位非常重要。本節需要明確概念模型中的污染源和污染途徑,污染源的遷移特點是什么,遷移途徑必須搞清楚。說白了就是本場地有什么污染物(測定因子),它通過什么途徑進入土壤(首先污染表層還是直接深層),進入土壤后如何遷移(污染物水溶性如何,橫向縱向遷移特點什么,有沒有弱透水層,有沒有可能污染到地下水),這些都需要搞清楚。
3、因子代表性
監測因子的代表性當然主要體現在監測因子上,但是監測因子包括基本因子和特征因子。《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發布后,規定了45項基本因子,其中包含了重金屬(7項)、揮發性有機物(27項,鹵代烴類、鹵代芳烴類、單環芳烴類)、半揮發性有機物(11項,硝基苯、苯胺、多環芳烴類),基本涵蓋了檢出率比較高的監測因子。但是在調查過程中不可忽略污染識別出的其他特征因子,他們有著同樣的重要性,主要包括無機非金屬因子(氟化物、氰化物、硫化物、游離氨等)、無機金屬因子(鋅、總鉻、錫、鋇等)、有機物(HJ605、HJ834中涉及的其他因子、甲醇、二噁英、有機磷有機氯農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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